按照“自愿申請參評”和“滿三年復核”的原則,今年的綠色旅行社評定及復核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。10月15日至10月31日為旅行社申報和自測自評階段;11月為檢查評定階段;12月是通報公告階段。
據(jù)悉,對于復核達不到原評定等級的旅行社,將根據(jù)情節(jié)輕重給予警告、通報批評、降低和取消等級的處理;對接到警告通知書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達標者,給予降低或取消其等級的處罰,并向社會公布;被降低或取消等級的旅行社,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一年內(nèi),不予恢復或重新評定等級;降低或取消等級的旅行社,應立即將原等級標志和證書交還旅行社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,不得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繼續(xù)使用原等級標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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